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10-27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4952

一、意外伤害的预防

1.学生不准携带管制刀具及棍棒进入校园;宿舍、教室内严禁私自存放管制刀具及棍棒等。

2.烹饪学生实训刀具不准带出实训室,按实训室管理要求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3.各区域窗户最大打开限度为三分之一;严禁在教室、宿舍、楼道内、楼梯上相互打闹,相互追逐嬉戏。

4.实训教师加强实训课堂安全管理,学生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5.体育课学生服从体育教师统一安排,不能离开体育场地或擅自进行危险性体育活动。

6.学生外出必须执行《潍坊商校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禁止翻墙或利用其它途径私自出校门。

7.学生课余时间其行为规范按照《一日常规考核办法》执行,未经允许不准组织、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

8.未经允许不准私带校外人员入校,更不能私自留宿校外人员,严禁联系校外人员到校滋事,如发生跌伤、实训课意外伤害或打架斗殴事件,在场的其他学生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系主任。

二、财产安全

1.宿舍内的个人物品存放在橱柜内并落锁保存。

2.学生宿舍及教室人走要落锁。

3.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到校,如有个人贵重物品和少量现金,严禁存放在宿舍和教室内,可上交班主任处保存。

4.外出尽量不带包,带包时要把包放在身前,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5.严禁学生之间互相借钱。

三、交通安全

1.校内交通安全

1)校内行走按照行为规范标准执行。

2)学生乘车返校必须在校门口下车,有特殊情况需开车进校者,必须在校门口保安室做好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校。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者进出校门前必须下车。

2.校外交通安全

1)步行时,要走人行道,横穿马路时,要按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指示通过。无相关指示标示的路段,要靠右行走,过路口注意观察确信安全后方可通过。

2)校外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靠右行驶,过路口按交通信号行驶或下车观望确定没有车辆通行时再通过,骑电动车、摩托车必须戴头盔。未到法定年龄的学生严禁骑摩托车。

3)周末及假期学生往返学校注意路途安全,具体参照电话“报平安”相关要求执行。

4)乘坐汽车必须车停稳后再下车,严禁乘坐黑出租、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

5)其他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按相关安全要求执行。

四、消防安全

1.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潍坊商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2.经培训后学生要学会“三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害性、懂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四会”(发生火情时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疏散人员)。

3.用火、用电要求

1)学生公寓内的用火、用电要求按照《潍坊商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严禁在教室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热得快等,禁止私接电源。

3)实训室用火、用电严格按照《实训室管理规定》执行。

4)校园内其他地方未经允许严禁私自用火、用电。

4.学校如发生火灾,不论程度大小,依据《潍坊商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五、饮食安全

1.校外饮食安全

1)在校外不吃地摊食品、不吃变质、腐烂及过期食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不喝生水及过期变质饮料。

2.校内饮食要求

1)不准把校外的地摊快餐食品带入校内。

2)遵循作息时间按时吃饭,吃饭要有规律,严禁暴饮暴食。

六、防溺水安全

1.不要独自下水。

2.不要到池塘、水库、湖泊、江河等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3.在游泳池等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泳时,要合理使用救生设备,并选用高品质的救生设备。

4.如发现有同伴溺水时,不要贸然下水施救,要大声呼救,叫他人来帮助或拔打110120等救援电话等待救援,同时将救生圈、木板等具有一定浮力设备抛给溺水者。

七、个人外出安全

1.学生外出要与学校或家长说明,不能按时返回的要电话告知,若在校外住宿需经班主任或家长同意后方可入住正规的旅店。

2.在外交友要慎重,不要轻易透漏个人信息或轻信他人,不能随意结交网友,更不能单独会见网友。

3.较长时间或较远距离外出要结伴同行。

八、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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