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十项惩戒规定

发布时间:2016-10-28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8953

学生违纪十项惩戒规定

为严肃校风校纪,强化学生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安定,净化校园环境,制定本规定。内容如下:

 

严重违纪内容

违纪处理

严禁学生在校期间吸烟、饮酒

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严禁学生打架斗殴

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打架使用工具者,一律勒令退学;触犯法律的,开除学籍,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禁学生敲诈勒索

勒令退学

 

 

严禁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凶器;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勒令退学

严禁学生翻墙出入学校

勒令退学

严禁不按学校要求佩戴胸卡

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夜不归宿

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严禁学生攀爬楼宇、窗户或水管

进出大楼

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严禁攻击或威胁学校教师或管理人员

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严禁观看或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以及淫秽网络信息(视频、电子书)等

第一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注:

1.每位学生累计违纪总分达2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违纪总分达3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违纪总分达4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违纪总分达60分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留校察看者按照学校规定扣分;其他严重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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