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日常规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10-28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9065

学生一日常规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生行为,强化对学生一日常规的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给全体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一日常规包括纪律、卫生、课间操、公物和安全五个方面。

一、纪律

1.升国旗

学校每周一早7:50集合完毕,8:00升国旗,学生统一穿校服,佩戴胸卡,按时在指定位置,列队整齐站好,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说话,不准迟到,不准无故不参加升旗,否则按下列标准扣班级量化分数。

(1)不穿校服、不佩戴胸卡者,每人次各扣5分;

(2)整体秩序较差者扣20分 。

(3)交头接耳、说话者,每人次扣5分;

(4)无故不参加升旗者,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10分;迟到每人次扣5分。

2.上课秩序、课堂秩序

(1)学生上课不准迟到、旷课、早退,必须于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老师上课。上课后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不到教室者,按迟到计,每人次扣5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计,每人次扣10分;早退者,5分钟内(含5分钟)每人次扣5分,超过5分钟,每人次扣10分;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计旷课1节。

(2)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准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身体要坐正,老师提问,要起立立正回答问题,学生有问题,要先举手,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立正发问。凡是在课堂上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睡觉),每人次扣10分;

(3)学生上课时,要衣着整洁,坐姿端正。不准戴帽子、头巾上课,不准喝水、扇扇子, 不准赤脚、赤膊,不准只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违者除要求立即改正外,每人次扣10分;

(4)学生下课后,要保持教室内和走廊上的安静,不准喧哗、打闹、起哄、出怪声和玩各种球类,违者每人次扣5分。

(5)不准乱扔乱倒,违者除清理干净外,每人次扣10分。

(6)学生离开教室,要按时熄灯、锁门、关窗、断电。不按时熄灯,5分钟以内者扣5分,5分钟以上者扣10分。不按时锁门、关窗者每次扣10分。

3.自习课、体育课等

(1)自习课

学生必须按时上晚自习,不准迟到、旷课、早退;上自习期间,不准随便出入,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睡觉、玩手机、玩扑克、下棋等。迟到、说话者每人次扣5分,旷课、睡觉、玩手机、玩扑克、下棋、随便出入者,每人次扣10分,上自习课时不学习视同旷课。其他未列事项,酌情扣分。

(2)体育课

按时上下课,不准旷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必须在规定的区域按老师的要求,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随便离开规定区域或到其他地方者,视同旷课,每人次扣10分。

(3)实验、实训课、多媒体课、上机课

学生按照老师的要求,提前10分钟到实验实训室、机房,做好实验、实训和上机的准备。上课时不准带零食冷饮等进入实验实训室和上机场所,更不准吸烟和从事与老师安排的内容不相符的活动。违者,上课吃零食者每人次扣10分,吸烟按严重违纪处理,从事与老师安排不相符活动者,每人次扣10~3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学校违规违纪惩戒办法处理。

4.就寝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和系主任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不准乱串宿舍;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闹和大声喧哗。私自调换宿舍、乱串宿舍者,每人次各扣10分;私自留宿他人、吸烟、喝酒、打架者除按《学生违规违纪惩戒条例》给予处分外,还要按严重违纪扣除相应的分数;

(2)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熄灯前,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不按时熄灯或晚回宿舍5分钟以内者,每人次扣5分,超过5分钟回宿舍者,每人次扣10分。熄灯后违规外出者,按《学生违规违纪惩戒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和扣分;

(3)熄灯后,不准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听音乐、打电话、点蜡烛等),违者每人次扣5分,在宿舍点蜡烛按严重违纪处理。

5.就餐秩序

学生要遵守餐厅秩序,讲究文明礼貌,自觉排队买饭、买菜,不准插队,不准为加塞者代买饭菜,不准吵闹、打架,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乱倒饭菜、乱扔杂物,严禁浪费。违者,不自觉排队者每人次扣5分,吵闹、打架、乱扔乱倒者按《学生违规违纪惩戒规定》处理给予处分,并相应扣分。

6.仪容仪表

奇装异服、染发、烫发、男生长发、佩戴饰物者,除按学校要求改正外,扣10分;说脏话、粗话者,每人次扣5分;不按规定佩戴胸卡者,每人次扣20分;未佩戴胸卡者,第一次留校察看处分,并扣40分,第二次勒令退学处分。

7.出入校门

住宿学生一律凭请假条、出门条出入校门;走读生必须出示走读证,否则不准出入,违者每人次扣10分;学生出校门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应及时销假,未按时销假者,每人次扣5分。

8.学生请假

(1)班主任要严格控制请假人数,按批准权限准假。一张假条只允许填写一人,假条须经系主任签字方能生效。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留宿舍备查,一份请假条由班级保存备查。一份学生出门时交保安室。

(2)病假按天每人次扣0.5分(持县级以上病例可免除扣分),事假按天每人次扣1分。

二、卫生

包括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和内外环卫生。

(一)   清扫要求

1.教室: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果皮、口香糖等);墙壁、天花板清洁无污迹、墙角无蛛网;门窗玻璃清洁明亮,窗台无尘迹;桌椅干净摆放整齐,灯具、开关干净;制度栏张贴整齐;清扫工具及其他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环境:地面干净,无痰渍、无杂草、无杂物;楼梯栏杆、墙壁、天花板清洁干净;墙角无蛛网;门窗玻璃洁净明亮。

3.宿舍:地面干净,无水迹、无痰渍、无杂物;床铺被褥整洁,床底干净,洗刷用品及其他日常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门窗玻璃洁净明亮,壁橱、窗台、阳台干净无尘迹;墙角无蛛网、脏水,垃圾及时清倒;室内布置美观,整齐划一。

4.清扫时间:平日三餐饭后至预铃前清扫一次;每周周一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清扫过程中切实按以上要求进行。

(二)注意事项

1.不准随地泼水,不准乱倒垃圾。

2.不准在走廊内刷牙、洗衣服、晾衣服。

3.不准随地乱扔纸屑、瓜子皮、果皮等,不准随地吐痰。

4.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5.清扫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保障人身安全。

(三)卫生扣分细则

每次卫生清扫达不到要求的,按以下细则扣分:

1.环境

(1)每天各班所属卫生区一次不打扫扣20分。

(2)地面清扫较差的,如有纸屑、瓜子皮、花生皮、果皮、积水等扣10分。

(3)其它方面达不到要求者扣5分。

2.教室

(1)不清扫者扣20分。

(2)地面不干净者扣5分,黑板、门窗玻璃、窗台、讲桌不干净者扣5分。

    (3)桌椅及桌面物品摆放不整齐者各扣5分。

(4)其它方面不符合卫生清扫要求者酌情扣5分。

3.宿舍

(1)不清扫者扣10分。

(2)门窗玻璃、窗台不干净,餐具、洗漱用品、床底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处扣5分。

(3)床铺不整齐者扣5分。

(4)地面清扫不够干净,有瓜子皮、果皮、纸屑、头发等扣5分。

(5)宿舍内有烟、酒味者按严重违纪扣分。

(6)其它方面不符合卫生清扫标准者酌情扣5分。

4.其它

(1)随地泼水、倒垃圾,一人次扣20分。

(2)宿舍不按规定熄灯者扣5分。

(3)随地乱丢纸屑、瓜子皮、随便乱涂乱画者一人次扣10分。

以上三条规定,如果发生第二次,加倍扣分,且给予一定处罚。

(四)卫生检查制度

卫生检查工作由校学生会卫生部负责。卫生大扫除检查人员由学生发展处、各系、校学生会卫生部组成。

1.平日卫生检查

(1)每个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如实的反映各班的卫生清扫情况,公正的填写卫生检查表格,并写明何处何原因扣分。

(2)每天进行三次检查,早午晚各一次。

(3)检查人员,必须及时交表,于值日的第二天早8:00前将表交至学生发展处。

(4)在平时卫生检查中,如发现不认真负责行为,如不按时检查、不交或不按时交表格者,由学生发展处根据实际情况,扣其所在系纪律分;在检查时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学生发展处将根据学生会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2.卫生大扫除检查

(1)学校卫生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生发展处集合,如有事不能参加检查者,须提前向学生发展处请假,并选择合适人员代替,无故不参加者,扣其所在系纪律分。

(2)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公平填写检查表,如实反映各班卫生状况,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作弊、不认真现象,扣其所在系纪律分,并根据学生会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填表时写明何处何原因扣分,不能只填分数,不能随意给某个班级加分。

(4)检查完毕后立即交学生发展处。

3.平日抽查

(1)检查人员由学生发展处和校卫生部成员组成。

(2)每天检查2次。

(3)检查结果加入每周的卫生考评。

三、课间操

(一)职责

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全校的课间操。教务处、学生发展处负责组织专人抽查;各系负责管理本系学生的出操质量。

(二)基本要求

1.各系要对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当,以确保课间操正常顺利进行。

2.课间操列队要做到“快、静、齐”(快:速度快;静:队伍安静,不喧哗;齐:队型齐,人数齐),要求动作统一、整齐、到位,节奏准确。

3.课间操:要求各系主任、学管主任、班主任到场监督、管理,学校广播室负责按时播放伴奏音乐。

(三)课间操评分标准(以各系为计分单位)

1.根据教务处报送结果记入各系纪律考评分数。

2.全系整体较差每次扣100分;大部分班级较差每次扣60分;少部分班级较差每次20分。

3.各系监督、管理人员不到位,每次扣10分。

四、公物

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无论有意或无意,损坏者都必须赔偿。各班公物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1.保持公共设施整洁,不得损坏,不得在楼区周围、花园踢球,不准乱钉、乱画、乱贴和涂抹墙壁、桌凳(椅)、门窗,违者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轻关门窗,不准攀爬门窗。故意损坏门窗及玻璃者按损坏程度扣10-50分并照价赔偿。

3.爱惜床铺桌椅。故意损坏桌椅床铺者,每发现一次扣20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照价赔偿。

4.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照价赔偿;因移动、挪用、损坏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安全

1.学校教室和宿舍严禁学生私自使用电器设备,不准私拉电源线;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总控开关和修理灯具;学生宿舍不得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酒精炉、电褥子、多用插座等,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当事人和舍长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灾等严重事故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讲秩序,不争先恐后,严禁你推我拥,避免踩踏等安全事故;严禁坐在窗台等险处、高处,严防伤亡事故发生。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

3.提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开学或放假,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按时离校和返校,不得在途中逗留,否则按记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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