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8225

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对象资格认证

1.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户籍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材料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严重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等其他原因学校认定不能资助者。

三、助学金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财政统一发放,用于学生生活费用的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除寒暑假除外,每年累计资助10个月,每月200元)。

四、评审机构与评审原则

1.校长负责学校资助中心领导全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系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本系受助学生。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审。

五、中职国家助学金实施程序

(一)政策宣传和申请工作

每年招生过程中及新生开学后,学校对新生进行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二)学生开学后,可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交各系。

(三)助学金评审工作

1.上级资助管理部门下达资助指标后,学校资助中心按各系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系。

2.由各系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受助的学生进行评审,并由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并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3.学校资助中心对各系评选的资助名单进行审定,并将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助学金发放工作

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助卡,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学校在规定的日期将受助学生名单、资助卡号等相关正确信息在资助系统中进行维护,提交后由上级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将助学金打到学生资助卡里。国家资助资金不经过学校和任何中间人,办卡和发放过程中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押金等费用。

 

助学金评审流程:

资助政策宣传→学生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各系评审小组对申请受助学生进行评议→学校资助中心对各系推荐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上报市资助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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