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出游分文未掏 顶风违纪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数:3955

一、违纪问题通报

2016 年 3 月 31日,F 省B 市某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5 年 9 月 22日至 27 日,该区某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张某违规接受该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安排的外出旅游。此外,张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规款项予以收缴;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查处经过

“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

费用到云南旅游……”2015 年11 月,区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呈送到了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手中。

“这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必须严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阅毕信访件后,立即作出批示。

区纪委调查组立即启动提级督办机制,安排委局班子一名

领导带队,对该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听取核查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查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群众提供张某去云南旅游这一线索,区纪委调查组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调取相关资料,约谈有关人员,固定相关证据。在外围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约谈了张某。在铁证面前,张某不得不交代了问题的来龙去脉。

在委局领导督促指导下,调查组继续顺着群众举报的线索

进行深挖细查,又查清了张某在分管土地工作中与多名镇、村干部在村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违纪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如实报

告个人去向,新兵回访计划取消未向领导报告且擅自外出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且违规报销差旅费,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在分管镇国土资源、村建的职责范围内,没有正确履行建房审批职责,对村民建房用地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且上述行为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属于顶风违纪。

2016 年 2 月 22日,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在村民建房用地审批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 4 名镇、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其他4名镇、村干部予以诫勉谈话,涉及2名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问题线索移送国土资源部门处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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