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以督导评价改革促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923

创新评价方案制定办法。青州市改变以往方案制定办法,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校长、教师的意见建议,探索“协商式”督导,由业务科室拟定督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素,学校和科室协商确定具体评估办法。删除形同虚设的送分项目、可有可无的一般项目,2021年督导事项比2020年减少三分之一,让学校腾出精力推进重点工作。同时,设置“自主创新”指标,引领学校立足基础,守正、创新,推动学校特色发展。确定西苑小学、圣水学校、尧王学校3所学校为自主评价试点校,鼓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自主设置督导指标,不再参加年终实地督导,减轻学校办学压力。

创新随机督导评价方式。加大随机督导在年度评比中的比重,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过程性督导。全市划分7个督学责任区、18个责任区小组,选聘152名县级督学,为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以推进“双减”“五项管理”为例,县级督学每月到责任督学区开展1次挂牌督导,组织专项督查6次,152名责任督学到包靠学校进行实地督导。创新“线上”督导评价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督导载体,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投资1亿余元建设大数据中心,研发网络监控平台,创新开展“学区巡校日”活动,发现问题1200余条,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青州市创新评价结果呈现方式,实施评价结果“等级”呈现,将全市镇街区、学区、学校等单位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避免因“一分之差”挫伤单位发展积极性。同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镇街区和示范学校的主要依据,激发广大校长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今年,青州市共投入4.21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0所,3所城区学校投入使用,新增优质学位6000余个。2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荣获潍坊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1所幼儿园创建省级示范园,10所中小学被评为潍坊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校。今年6月23日,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来山东督导座谈会上,青州市教体局分享了督导评价创新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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